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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一致认为,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有利于更好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沈春耀委员说,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全国人大机关组织建设的一个有力举措,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草案明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8项工作职责,是多年来实践经验总结,需要把它制度化法定化,应该在下一步有关修法或者立法时加以体现。
刘俊臣委员说,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议案办理质量,扩大人大代表有序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更好保证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而言,代表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更好落实“两个密切联系”,更好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服务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利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吕世明委员说,代表工作委员会是直接服务代表,也是为代表进行培训,做一些专业的引领,因此,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非常必要,相信今后会有更大的成效,发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近年来,各部委在办理相关的议案和建议时越来越认真,办理的质量效果越来越好。设立了代表工作委员会,就能拿出更多的时间精力来服务代表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能够和各个部门搭建桥梁纽带,一起把事情办好,做出成效。
“这对于我们在全国人大机关从事代表工作的同志来说是极大的鞭策,深受鼓舞、深感振奋。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继往开来,守正创新,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应有贡献。”郭振华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