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提示、教育劝导、依法治理等综合措施,大多数驾驶人、乘车人均已养成了“上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交管部门通过路面视频监控设备以及在执勤执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中发现,仍有个别乘车人未能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这些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违法理由也各有不同,有的说是忘了,有的说“系安全带勒得不舒服”,还有人表示“车速慢,没必要”。
安全带可降低事故损害后果
(相关资料图)
据公安部交管局调查研究显示: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发生事故的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37.7倍,发生事故从车尾甩出的乘员75%会因伤势过重身亡。在正面碰撞交通事故中,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相撞时使死亡率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的死亡率。
发生事故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约束在座椅上,与安全气囊配合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保护”作用,可使驾乘人员避免遭遇安全气囊起爆时的正面冲击。如发生事故时车速较快、车辆紧急制动、被其他车辆撞击等情况时,尤其当被碰撞汽车发生旋转时,安全带能很好的固定乘员位置,可以将人员牢牢“按”在座椅上,减少位移伤害及二次碰撞,或因惯性飞出车外。
全程系全员系好安全带
车辆在行驶中,安全状态往往并不能完全由驾驶人掌控,也会遇到意想不到的突发情况,无论是“车速慢”还是“路途近”,不管是“司机技术好”还是“路况好”,系上安全带,防的是“万一”,是保障意外发生时能减少对自己的损害,保的是自身安全,是对自己、家人的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上车系安全带不仅是司机要养成的习惯,也是每位乘车人要养成的习惯。希望每位驾驶人、乘车人都能自觉做到“安全带全程系、全员系”。
依法治理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
驾乘机动车全程系好安全带,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否则就是在“亏待”自己。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车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按规定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乘车人,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的是提升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减少因交通事故对驾驶人、乘车人的损害,避免驾乘人员在事故中受伤甚至死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交管部门的职责,全市交警辅警将持续开展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警示、教育劝导和依法治理工作,在这里也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驶机动车时,除了自己规范使用安全带,也要提示全体乘车人全程系好安全带。
乘坐机动车时,请自觉全程系好安全带。
当您的亲友驾乘机动车外出时,请提示他们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
暑期将至,在此提示有出行计划的广大市民,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