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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全国海洋宣传日。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法治护航 助力海洋强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海警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办理海上非法采砂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纪要》具体内容分为七个部分,突出实践导向,重点围绕“罪名适用”“主观故意认定”“下游行为的处理”“劳务人员的责任认定”“涉案海砂价格的认定”“涉案船舶、财物的处置”和“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作了规定。
《纪要》突出全链条打击。针对实践中涉海砂犯罪由“采运销”一体化向采运分离、“采运销”专业化演变,以及海上犯罪证据难以固定、易于毁灭等新情况,《纪要》明确对于过驳和运输海砂的船主或者船长明显违背航海常规操作或者存在显著异常行为,且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情形,可以认定其具有犯罪故意。同时,为有力斩断涉海砂黑色产业链,《纪要》对非法运输、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非法采挖的海砂及其产生的收益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
《指导意见》在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明确责任分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务实举措: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置,人员配置集约高效。突出重点,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推进数据共享,规范数据使用。
据悉,三部门将共同抓好文件落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协力推进海上执法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海上安全稳定、保障海洋生态安全、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