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连日来,天津海事法院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结合海事司法职能定位和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十项行动”任务清单》,具体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高标准推动“十项行动”在海事审判执行各领域落地见效。
该院强化派驻河北省审判庭的职能作用,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健全跨域海事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提升跨域诉讼服务现代化水平,完善京津冀地区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保障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助力港口产业链健康发展,支持海事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优化涉外海事审判机制,完善具有海事特色的多元解纷机制。服务港口经济发展,切实保障海事金融创新,依法高效适当实施海事保全,构建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前端化解纠纷。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驻村工作组作用,强化对对口薄弱村的帮扶,积极开展送法服务,加强帮扶村党支部建设,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助力渤海综合治理,加大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力度,深化与大连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的渤海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合力。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规范执行措施。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紧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堵点、痛点问题,强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实效。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功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能力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弘扬法治精神。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坚决扛起司法服务保障职责使命,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作风养成,狠抓监督检查,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作风抓好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