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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围绕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数据管理应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运维服务管理等方面,对2023年信息化重点工作任务作出部署,全面深化本市法院系统“智慧法院”建设。
市高院认真分析全市法院系统工作实际,紧扣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天津法院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最新规定,对《天津高院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共同形成网络数据安全规范制度体系,全力维护天津法院系统数据安全,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
据2022年统计,全市法院在系统建设、运维服务、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供应链庞杂,信息化服务商渠道繁多,增加了供应链的管理难度。针对上述情况,市高院建立信息化建设和运维供应链服务商清单,实时掌握重要人事变动、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可能影响服务提供和政务安全的重大事项,保障全市法院信息化供应链畅通、安全、高效运行。
天津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及“智慧管理”等相关系统建设应用,重点做好全市法院在线服务、执行办案和即时通信系统升级、司法公开质量管控、融合法庭建设、执行查控对接和数字档案管理等系统建设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智慧法院”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做好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应用和推进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工作,不断丰富数据资源,加强数据分析利用,服务领导决策和社会治理。在优化运维服务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提升运维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8890运维热线服务质量,做到及时响应、快速解决和跟踪反馈,加强对运维服务的考核评价,督促服务公司改进服务方法,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