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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爆胎、侧翻、自燃、刹车失灵等事故。近期,交管部门连查多辆超载货车,责令驾驶人当场“卸货”消除安全隐患。
2月9日21时许,天泰路与古北道交口,河北交警支队新开河大队交警在拦检一辆渣土车时,发现该车存在超载交通违法嫌疑。后经过磅检测,该车超载幅度达53%。随后,交警对该驾驶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2月10日15时15分许,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新港路大队在新港二号路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违法嫌疑。经称重,该车实载51吨、核载31吨。2月14日9时52分许,滨城交警河西大队在寨上街建设路依法查处了一辆重型栏板挂车,该车实载67.88吨、核载22吨。6分钟后,河西大队交警在同一点位查处了一辆核载33吨、实载64.84吨的超载货车。
上述三辆货车的超载率均达50%以上。交警当场要求驾驶人卸载、转运超载货物,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对他们分别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对于超载超限违法货车,交管和交通运输两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安全生产法》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2月14日14时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在辖区白万路沿线开展治理行动中,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在发现前方交警后有明显的减速停车迹象。经检测,该车辆存在超载未达30%的违法情况。2月15日22时许,双港大队再次查获一辆超载重型自卸货车。经检测,该车辆存在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交警责令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后,对其所涉的超载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月15日凌晨,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开展夜检治理行动中,发现两辆行驶缓慢的大货车。“通过车辆外观观察,我们发现其车轮下压明显,且车速较慢,还试图躲避检查,可能存在超载上路的违法行为。”当时拦检的交警回忆。后经过磅检测,两辆车均存在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交警责令3名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的同时,对他们所涉的超载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2月20日22时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开展夜检治理行动中,一辆行驶中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速较慢,并试图躲避检查,交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拦检。正当交警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又有两辆涉嫌超载上路的大货车被拦下。后经过磅检测,3辆车均存在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交警责令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后,对其所涉的超载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货车超载上路危害极大,一是会增加轮胎压力,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二是车辆超载时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发生侧翻;三是超载车辆易“短寿”,其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四是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对于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交管、交通运输治超部门将予以常态化高压整治,在此提示货车驾驶人、车主、运营企业,为了驾乘人员自身以及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自身良性发展,需自觉依法运输、文明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