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合规改革给了企业重生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强化法律意识,落实好各项制度,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回馈社会。”近日,本市某企业负责人对回访的办案检察官说道。
自2021年8月正式探索办理企业合规案件以来,本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能动履职,聚焦改革重点,注重制度建设,突出办案效果,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00件,适用第三方机制76件,共涉及罪名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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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规范筑牢合规改革根基
制度是一切改革得以顺利推行的基石和保障。2021年8月,最高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明确非试点省份及试点省份的非试点地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企业合规相关工作。
会议召开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有益探索,是在法治轨道上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方法,维护经济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天津检察机关要从建立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制度机制入手,立足天津市场经济主体发展实际,不断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凤超为天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市检察院党组的强力推动下,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在天津正式落地推开。
合规改革在本市全面推开后,两大难题也摆在了检察机关面前:一是企业合规办案缺乏统一的全国标准,二是企业合规改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参考,办理合规案件的经验不足。
改革的道路从来都不会是一马平川,天津检察人选择了迎难而上。“首先我们从完善组织机构入手,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本院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确定日常工作机构和专门联络人员,‘一把手’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为合规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辉说道。
除此之外,市检察院结合本市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实际情况和探索经验,研究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及例外情形,明确各个程序节点的应有动作和时限要求,厘清检察办案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专班责任分工,为全市实践办案和审批备案提供了操作性强的规范依据。
合规改革全面推开后,最高检多次明确要严防“虚假整改”“纸面合规”,针对上述风险,《工作指引》明确规定承办检察人员在不同阶段的审查重点,根据是否适用第三方机制区分审查责任,根据整改是否达标规划案件办理方向,推动企业实现“真合规”。同时,为切实防止企业合规后“不诉了之”,《工作指引》规定了“行刑衔接”“回访检查”等机制,通过做好合规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促进本市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引入第三方力量助力合规改革行稳致远
去年6月,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等12个部门联合成立天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本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正式设立。
“引入第三方力量的目的,就是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其组建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企犯罪案件进行合规考察,而考察结果将是检察机关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重要参考。”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黄祖帅说,“检察机关依托第三方机制,督促涉案企业依法整改到位,既是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更要让企业‘经营得好’。”
截至目前,全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三方机制已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选任市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172名,分为财税金融、市场监管、海关监管等11个专业类别。
“我们作为第三方组织的专业人员,对于企业合规整改效果进行全程监督评估,会在认真研究企业合规经营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合规计划,督促企业实质整改,并于整改期满向检察机关出具评估报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丁立莹说道。
引入第三方力量后,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对此,陈辉认为,第三方力量的合规考察结果虽然是检察机关进行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要参考,但并不是唯一依据,检察机关还将对涉案企业进行定期检查、走访,了解合规建设进程,确保合规整改实效,通过综合考量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以办案为中心推动改革走深走实
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合规计划、整改是否到位,是合规改革能否走深走实的关键。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时,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决把好合规启动关、评估考察关和案件处理关,同时与检察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和公开听证等工作相结合,确保企业合规整改取得实效。
“合规整改是否到位,同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陈辉说,“在合规考察期限内,对有效落实合规计划的涉案企业,我们将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对被不起诉企业,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我们将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对合规整改不达标的企业,我们将依法提起公诉,坚决杜绝涉案企业通过‘质次’合规逃避刑事制裁。”
截至目前,在已审结的53件案件中,提起公诉11件,不起诉42件;在不起诉案件中,已对整改合规的32家企业、7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天津某公司实际经营人杨某某、出纳王某某通过第三方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嫌犯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二人面临刑事处罚,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停工关门。在企业生死存亡之际,东丽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对涉案企业启动严格的合规整改程序。
东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带队深入走访上述涉案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后不久,为该企业“量身打造”的检察建议正式发出,明确提出增强合规意识,健全发票管理、税收申报等税务合规制度的系列建议。
为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由东丽区税务局、工商联及律师事务所3名专业骨干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分别从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法律风险等方面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评估、监督与考察,保障合规考察评估结果的公正性。东丽区检察院全程督促第三方组织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考察并报送书面报告。同时,在第三方组织的协助下,东丽区检察院还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评估。
合规整改期限内,涉案企业转变了经营理念,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完善了税务管理制度,走上了合规、依法经营的发展道路。2022年上半年,该企业营业额累计达1700万元。经过公开听证,东丽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涉案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自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在天津全面推开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持续扩大办案规模,逐步拓展案件范围,不断推动合规改革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最高检2022年7月的通报显示,天津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合规办案各级检察院“全覆盖”的6个省市之一,办案规模和案件质量同步提升。
“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立足发展大局大势,以发力靠前的政策导向维护经济安全稳定,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博法说,“天津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最高检和市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检察能动履职保障改革质效,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